新北市警海山分局員警10月28日凌晨零時許,在板橋區民治街一處機車行前盤查1名形跡可疑的男子。
34歲李姓男子辯稱到板橋訪友,身上疑似電子菸的物品則被他說成是刀械。
盤查期間李男情緒失控,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將他管束,並在背包內查獲菸彈。
菸彈經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據報導為依托咪酯,李男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板橋騎樓男子遭盤查情緒失控 警查獲依托咪酯菸彈移送

完整報導
新北市警方海山分局員警10月28日凌晨巡邏時,在板橋區民治街盤查1名男子,發現對方身上有電子菸具,隨身背包內另有菸彈,經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警方將34歲李姓男子訊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毒品來源。
事件經過
據報導,海山分局員警當天凌晨零時許巡邏經過板橋區民治街一處機車行前,看見李男站在騎樓,神情呆滯、形跡可疑,便上前關切並進行盤查。
李男向員警表示,自己住在台北市萬華區,是到板橋拜訪朋友。員警在拍搜過程中,發現他身上疑似攜有類似電子菸的物品。據報導,李男擔心毒品被查獲,改稱該物品是刀械,員警則告知,攜帶刀械同樣可能違規。
情緒失控遭管束
盤查過程中,李男情緒突然失控。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對他實施管束。據報導,員警在他胸前鼓起的衣物中查獲電子菸具,並在隨身背包內發現菸彈。
後續處理
警方將查獲的菸彈送驗,結果呈毒品陽性反應,報導指出成分為依托咪酯。李男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後續將持續追查毒品來源。
背景說明
依托咪酯原為醫療上使用的麻醉藥劑,近年被不法人士添加在電子煙油或菸彈中販售。我國已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管制,持有、施用或販售都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實際適用的級別與罰則,須依檢驗結果及檢方認定而定。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警察對於瘋狂或酒醉,顯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非管束不能預防危害者,可以將當事人暫時管束。管束屬於保護性措施,目的在於避免危害發生,本身並不等同於認定當事人犯罪。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 警凌晨巡經板橋民治街盤查 男子突暴走被管束查獲菸彈 (10/2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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