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百元理髮店洗頭水溫過燙 老闆過失傷害被罰6000元

示意圖:基隆百元理髮店洗頭水溫過燙 老闆過失傷害被罰6000元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基隆市周姓男子經營百元洗剪髮店,被控今年3月1日替葉姓男客洗髮時未注意水溫,致對方頭皮一度燒燙傷。
檢方依驗傷單將周男以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周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
基隆地方法院審酌店內員工證詞及報案、就醫時間後,判處周男罰金600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4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刑度
罰金 6,000 元・看同類過失傷害案件判多久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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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報導

基隆市一名周姓男子經營百元洗剪髮店,被控在替顧客洗髮時未留意水溫,使客人頭皮受到一度燒燙傷。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周男罰金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經過

據判決內容,葉姓男客指控,他於今年3月1日下午4點半前往周男經營的店家洗髮。洗髮過程中,他曾詢問按摩力道能否加大,周男回應店內是理髮店而非按摩店,葉男便表示直接沖水即可。

葉男稱,周男替他沖洗頭髮時水溫過燙,他當場跳起來質問原因,周男則表示水溫已先試過、並未過高。葉男不滿之下隨即報警,並前往醫院驗傷,之後持驗傷單提告。

檢方起訴與被告說法

檢方依葉男提出的驗傷單,認定他頭部紅腫,受有一度燒燙傷,範圍約占體表面積2%,因此將周男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周男否認過失傷害,主張水溫已經試過、沒有過高,也沒有燙傷葉男。

法院認定

法官核對店內員工證詞後,認為證詞可證實葉男在當下就大聲反映遭燙傷。此外,葉男報案與前往醫院診斷的時間相當接近,卷證中也看不出有其他外力造成燙傷的可能。

法院指出,周男身為店家負責人兼服務人員,替客人沖洗頭髮時本來就負有注意水溫的義務,卻以顧客無法忍受的水溫沖洗,確有過失,且與傷害結果有因果關係。法院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處罰金6000元,本案可上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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