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2日下午,李姓男子與彭姓男子等人在新北市八里區友人住處聚會時發生口角。
李男不滿彭男要求移開外套並遭言語嘲諷,持折疊刀刺向彭男胸口,彭男心臟受傷、大量出血休克,經手術救回一命。
士林地方法院審結,認定李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新北八里聚會起口角 李姓男持刀刺友人胸口,殺人未遂判6年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4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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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完整報導
李姓男子今年2月與彭姓男子等人到新北市八里區友人住處聚會,因外套擺放及言語嘲諷起口角,李男持折疊刀刺向彭男胸口,造成彭男心臟穿刺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事件經過
據判決內容,李男、彭男與陳姓友人於2月12日下午2點多,先後抵達八里區郭姓友人住處。彭男進屋後,看見現場只剩一張椅子,椅上放著李男的外套,便以台語詢問外套是誰的,並請對方移開。隨後彭男提起先前幫李男表哥討回手錶的舊事,並出言嘲諷。
李男心生不滿,在拿取外套時從口袋抽出折疊刀,朝坐在椅上的彭男胸口刺去。彭男回嗆後,李男說出「你想死啊」,準備再次攻擊,陳男立即上前制止並報警。李男事後逃離,在警方聯繫下投案。
傷勢與雙方說法
彭男送醫時出現出血性休克、嚴重乳酸性酸中毒及急性呼吸衰竭,淡水馬偕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經緊急手術後脫險。
審理時,李男承認持刀傷人,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若要殺人,直接刺第二刀,或刺心臟、脖子即可,且刀已閃過心臟。辯護人則主張雙方並無深仇大恨,若有殺人犯意,大可直接攻擊頭、頸等要害部位,不會只刺1刀,是一時誤擊而失之過重。彭男則指稱,李男在他坐下後持刀朝胸口刺來。證人陳男表示,到場時雙方已在爭吵,彭男不斷嘲諷李男,李男拔刀時他才注意到。
法院認定
法院指出,胸腔內有心臟、肺臟等重要器官及動脈血管,持利刃刺入極易致命,李男明知要害所在仍用力刺入,且是在友人攔阻下才未繼續攻擊,認定其主觀上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法院審酌,李男僅因日常口角就採取極端暴力,造成彭男嚴重身心創傷,犯後又對殺人犯意多所辯解,也未與被害人和解;但考量犯罪屬未遂,依法減刑,判處有期徒刑6年。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 聯合新聞網 嫌外套擋路喊移一下!新北男不滿被「尻洗」 持刀刺友人胸口遭判6年 (10/2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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