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疑毒駕行車蛇行遭攔查 後座地圖袋查獲K他命殘渣塑膠板

事實摘要

10月27日晚間8時許,台北市警方巡經錦州街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駛不穩而上前攔查。
駕駛為51歲陳姓男子,身穿外送平台制服、精神萎靡,警方在後座地圖袋內發現含有K他命殘渣的塑膠板。
陳男唾液快篩呈K他命陽性反應,據報導已坦承吸食後開車上路。
警方訊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完整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員,10月27日晚間執行取締毒駕勤務時,攔查一輛行駛不穩的自小客車,查出51歲陳姓駕駛涉嫌吸食K他命後開車上路,警方訊後將他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巡邏時發現車行不穩

據報導,警員於當天晚上8時許巡經錦州街,看見一輛自小客車沿錦州街直行穿越林森北路,車身左右搖晃、行車不穩,發現該車形跡可疑,隨即上前盤查駕駛陳姓男子。

現場查獲疑似毒品殘渣

警方指出,陳男接受盤查時精神萎靡,身上穿著外送平台的制服。警員在副駕駛座後方的地圖袋內,發現一塊含有K他命殘渣的塑膠板。警方並對陳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K他命陽性反應,依法將他逮捕。

供稱出門找朋友

據報導,陳男表示,他當天趕著出門前往林森北路找朋友,因此穿著外送員制服。他在警方訊問後坦承,吸食K他命後駕車上路。警方訊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將陳男移送法辦。

背景說明

毒駕在台灣可能同時涉及毒品與公共危險兩類責任。依刑法第185條之3,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物品,致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可處刑罰,詳細刑度以條文為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K他命屬第三級毒品,同條例第11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第三級毒品、達一定純質淨重以上者訂有罰則。警方執行取締時,可對行車狀況異常的駕駛進行盤查,並採集唾液做快篩。快篩呈陽性反應不等於已經判決有罪,後續仍須經檢驗與司法程序認定。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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