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機車碰撞致老翁重傷 半年後嗆食死亡 騎士判刑8月緩刑2年

示意圖:蘆洲機車碰撞致老翁重傷 半年後嗆食死亡 騎士判刑8月緩刑2年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2024年1月,林姓男子在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騎機車,與橫越馬路的林姓老翁發生碰撞,老翁頭部重傷後長期臥床。
事發滿半年當天,老翁因嗆食併發肺炎,最後窒息身亡,家屬對林男提告過失致死。
林男主張車禍與死亡無關,但法院函詢法醫研究所與醫院後,認定兩者有因果關係。
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6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刑度
有期徒刑 8 個月(緩刑)・看同類肇事致死案件判多久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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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2024年1月發生機車碰撞事故,一名林姓老翁頭部受重傷,臥床半年後死亡。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這起車禍與老翁的死亡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騎士林姓男子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經過

據判決內容,林男騎機車沿中正路直行,老翁則騎機車由中正路185巷駛出、橫越馬路,兩車因此碰撞。老翁被送醫後,檢查出頭部外傷,並有右側硬腦膜下出血,傷勢嚴重,之後必須長期臥床。家屬安排他出院,改到護理之家接受照顧。

事故發生屆滿半年的當天,老翁在臥床期間嗆食,接著併發肺炎,並因食物吸入造成窒息死亡。家屬認為,老翁是因車禍受傷而長期臥床,才會出現這些併發症,因此提告林男過失致死。

被告主張

林男否認車禍與老翁死亡有關。其律師表示,老翁的車禍傷勢經治療後已受到控制、病況趨於穩定,因此傷勢和死亡之間不具因果關係。

法院認定

法院向法醫研究所及當初急救的新光醫院詢問意見,兩單位都表示,車禍造成的傷勢與老翁死亡有關聯。法官因此認為,老翁因車禍受到嚴重腦部外傷,長期臥床後出現嗆食、肺炎等問題,終至死亡;林男騎車時未注意車前狀況,其過失與死亡結果具有因果關係。

在量刑上,法院考量林男沒有前科,事故後向到場員警承認自己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並已與家屬和解。法院也提到他收入有限、需要扶養父母,認為他經過這次偵查與審理,應已有所警惕,沒有再犯的疑慮,最後判刑8月,並宣告緩刑2年。判決並指出,林男若不按和解條件賠償,法院可依法撤銷緩刑。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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