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毒駕撞死倒垃圾73歲翁案開庭 被告認罪稱為撿充電線分心

事實摘要

去年12月9日晚間,基隆市南榮路發生汽車連環撞擊事故,73歲陳姓男子在倒垃圾時遭撞,急救2天後不治,另有3人受傷。
駕駛33歲陳姓男子涉嫌施用甲基安非他命與依托咪酯後無照駕車,遭檢方依毒駕致死等罪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10月28日首次開庭,被告表示認罪,並稱追撞是因在車上撿充電線。
檢察官請求依毒駕致死罪量刑,全案待法院審理。

已起訴,等待宣判

本案已經起訴,等待法院審理。追蹤本案,宣判時會通知你。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完整報導

基隆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毒駕致死事故,涉案的33歲陳姓男子被控施用毒品後無照駕車,撞死正在倒垃圾的73歲陳姓男子,並造成3人受傷。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0月28日首次開庭,被告在庭上表示認罪。

事件經過

據檢警調查,被告於去年12月9日下午6時許在基隆市南新街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之後無照駕駛賓士車上路。晚間6時36分左右,車輛行經南榮路時失控暴衝,先追撞一名陳姓男子騎乘的機車,再撞上路邊車輛,最後撞及正在倒垃圾的73歲陳姓男子、林姓民眾與馬姓清潔隊員後才停下。

據報導,機車騎士頸椎骨折,馬姓男子多處挫傷並有腰椎斷裂,林姓男子右髖部挫傷。73歲陳姓男子則受有嚴重胸腹部挫裂傷、骨折及出血性休克,急救2天後不治。

法庭審理

檢方今年3月依「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事故致死」及「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而犯過失傷害罪」等罪名起訴。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組成國民法庭審理,當天進行證據調查及檢察官論告。

庭上被告表示,施用安非他命是為了提神,依托咪酯則偶爾用來放鬆,問到為何持續施用時,他說沒有原因,也稱是因交到壞朋友。針對駕車時的精神狀況,被告回答「很好」,並稱追撞機車騎士是因當時在車上撿充電線。

檢方論告

檢察官指出,被告肇事時尿液中甲基安非他命濃度為每毫升9278奈克,依托咪酯為每毫升158奈克,而政府當時公告的尿液檢出標準值分別為每毫升500奈克與50奈克,兩者均超出甚多。檢察官認為被告已符合毒駕致死的構成要件,請求法院依該罪判刑。

被告則表示,在警方及檢察官面前均已認罪,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並向社會大眾、被害人及其家屬致歉。全案後續由法院審理。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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