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男子車頂橫放床墊沒綁牢 邊開車邊伸手壓住遭開單

示意圖:鳳山男子車頂橫放床墊沒綁牢 邊開車邊伸手壓住遭開單
AI 生成示意圖,非事件現場照片
事實摘要

21日中午12時許,高雄鳳山有輛小客車車頂放著整張床墊,完全沒有綑綁固定。
駕駛一手操控方向盤,另一手伸出車窗外壓住床墊,被民眾拍下後上傳Threads,引來網友熱議。
鳳山分局在網路巡邏時看到影片,隨即追查車輛與駕駛身分,查出駕駛是一名67歲的陳姓男子。
警方通知陳男到案說明,認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已依法開單告發。

完整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21日中午出現一幕驚險畫面:一輛小客車把整張床墊直接擺在車頂,沒有任何綑綁,駕駛還伸手到窗外壓著床墊前進。影片被網友傳上Threads後,許多人留言認為這樣做太危險,警方也隨即展開調查並對駕駛開單。

事件經過

據報導,畫面拍攝於21日中午12時許,地點在鳳山區文龍東路與北辰街15巷的路口一帶。車頂的床墊沒有以任何方式固定,駕駛行駛時一手握住方向盤,另一手從車窗伸出去按住床墊。這個舉動引起路人側目,影片經分享後在網路上迅速擴散。

警方查處

鳳山分局指出,員警在網路巡邏時看到這段影片,立即著手追查車輛與駕駛的身分。警方了解,駕駛可能是擔心床墊滑落,才會選擇單手開車、另一手扶住上方物品,但這樣的做法已明顯影響駕駛操作,也危害道路安全。

警方最後查出,駕駛是67歲的陳姓男子,並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認為,床墊沒有妥善固定,載運方式具有危險性,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的違規情形,因此依法開立罰單。據報導,這項規定的罰鍰最高為1萬8000元。

警方呼籲

警方提醒駕駛人,如果要運送體積較大的物品,出發前應先檢查固定方式是否牢靠,以免東西鬆脫、掉落到路上,波及其他用路人。若一邊開車一邊用手撐住貨物,不但提高肇事風險,也可能因此受罰。

背景說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汽車裝載貨物時,若有未依規定裝載、未妥善捆紮固定等情形,可能被處以罰鍰。本案警方引用的是該項第7款,並表示罰鍰最高為1萬8000元。實際罰鍰金額及適用條款,仍須依主管機關的認定與裁罰程序而定。

一般而言,載運床墊、家具等大型物品時,應使用繩索或固定帶將物品牢固綁在車上,並確認不會晃動、滑落。若物品掉落路面,可能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而發生事故。警方也常透過民眾提供的影像或網路巡邏發現違規行為,再查出車輛及駕駛,通知到案說明後依法舉發。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配圖為 AI 生成的示意圖。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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