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塑膠廠長期讓廢潤滑油滲入土壤溝渠 負責人遭桃檢起訴

事實摘要

吳姓男子在桃園市龜山區忠義路承租土地設置塑膠工廠。
檢方指控他為省下機台修繕與廢油清除費用,長期讓廢潤滑油流入廠房地板土壤層及廠內溝渠。
2023年7月6日,環保局稽查人員會同公司人員查看廠內溝渠,發現大量黑色油污淤積。
桃園地檢署近日依廢棄物清理法將吳男起訴。

已起訴,等待宣判

本案已經起訴,等待法院審理。追蹤本案,宣判時會通知你。

完整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一間塑膠工廠的負責人吳姓男子,被指控長期讓機台產生的廢潤滑油流入廠房地板土壤層與廠內溝渠,導致承租的土地受到嚴重污染。桃園地檢署近日依廢棄物清理法提起公訴。

承租土地設廠生產塑膠製品

根據起訴內容,吳男向地主承租龜山區忠義路的土地,設置工廠經營塑膠產品生產製造。工廠使用塑膠射出成型機台,機台運轉時需要不時添加潤滑油,才能維持運作順暢。

檢方指控省下維修與清除費用

檢方指出,這類機台的管口及接頭容易滲油、漏油,必須經常維修並更換零件,機台下方也應裝設承油盤承接。不過,吳男被指為了節省機台修繕成本,以及滲漏廢潤滑油的清除處理費用,長期讓廢潤滑油流入廠房地板的土壤層和廠內溝渠。

環保局稽查後揭發

據報導,2023年7月6日,環保局稽查人員會同吳男公司的人員,沿著廠內溝渠查看,發現溝渠內有大量黑色油污淤積,才揭發這起長期污染土地的情事。桃園地檢署近日依廢棄物清理法將吳男起訴。

本案目前進入司法審理階段,被告是否構成犯罪,仍須由法院審理後認定。

背景說明

廢棄物清理法規範廢棄物的貯存、清除與處理方式,目的在維護環境衛生、保護國民健康。依該法規定,事業廢棄物應由事業自行或委託合格業者清理,不得任意棄置或讓廢棄物污染環境。廢潤滑油屬於機械運轉後產生的廢油,一般須依規定收集並交由合格業者處理。

在刑事程序上,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犯罪嫌疑足夠,會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起訴只代表檢方認為被告涉有犯罪嫌疑,並非有罪判決,最終仍須由法院依證據判斷。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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