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民生路二段車輛未停讓行人 2人跳開險遭撞 警方將查處

事實摘要

社群平台近日流傳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的影像,一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
畫面中2名行人及時跳開,但疑似仍遭擦撞。
台南市警二分局於10月25日表示,該行為已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警方指出,本案將依法查處。

完整報導

社群媒體近日出現一段行車影像,畫面顯示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二段有汽車行經路口時,未停讓正在穿越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引發網友關注。

事件經過

據報導,影像中有2名行人正在行人穿越道上,汽車駛近時未依規定停讓。2人見狀及時跳開,但畫面疑似顯示兩人仍遭車輛擦撞。報導未提及2人是否受傷,也未說明駕駛身分。

警方說法

台南市警二分局於10月25日表示,從影像來看,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並未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已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二分局海安派出所副所長王志宏說明,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若因此肇事並造成人員受傷,依同條第4項,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他表示,本案將依法查處。

警方呼籲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遇到行人穿越時務必確實停讓,以維護行人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背景說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駕駛人如未依規定停讓,第2項規定可處罰鍰;若因此肇事致人受傷,第4項規定可處較高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實際處罰須由警方查證後依法裁處。

行人穿越道俗稱斑馬線,目的是保障行人穿越道路時的通行安全。以上為一般性法規說明,並非對本案結果的預測。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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