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砍樹死全家」圖文遭移送社維法 法院認無故意裁定不罰

事實摘要

今年7月11日,台北市南港區一名黃姓女子在Threads轉發含「砍樹死全家」等字眼的圖片,並加註留言。
南港警分局認為圖片內容為不實訊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規定移送士林法院內湖簡易庭。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轉發行為輕率,但難認有散布不實訊息的主觀故意,內容也不足以造成公眾恐慌。
法院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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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3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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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近年因大量砍樹受到批評,南港區一名黃姓女子今年7月在社群平台轉發相關圖片,被警方認為涉及散布謠言而移送法院裁處。士林法院內湖簡易庭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裁定不罰。

事件經過

據警方移送書指出,今年7月11日,黃女在Threads轉發一張由不詳人士製作的圖片。圖片文字內容提到,公園處砍樹是為了降低對無人機巡邏與攻擊效果的影響,並出現「砍樹死全家」等字眼。黃女轉發時另外留言,內容為「恍然大悟!蔣萬安,你到底是哪國人!?」。

警方說法與當事人供述

南港警分局認為,圖片內容恐屬不實訊息,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散布謠言規定,因此通知黃女到案說明。黃女供稱,自己只是看到圖片就轉發,沒有想傷害任何人,且轉發當時並未注意到圖片中「砍樹死全家」的字眼。警方訊後將她函送簡易庭裁罰。

法院認定

法官審理時提到,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已發表澄清聲明,表示移除樹木須符合規範,例如病蟲害腐朽達重大危害等級,或樹木罹患褐根病;修剪則依樹木修剪規範進行,並無斷頭式修剪,另有不少是社區私人自行修剪。

法官認為,黃女未經查證就轉發不實資訊,行為固然輕率,但難以認定她明知是假訊息仍蓄意散布。圖文內容也不足以使公眾感到畏懼、恐慌,或影響公共安寧。法院因此認定證據不足,裁定不罰。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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