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越南籍人士(化名阿員、小春、阿文)在苗栗縣頭份市租屋處設置毒品分裝場所。
據報導,小春以毒品原料抵償債務,再由阿員與阿文負責烘乾、調味及封膜。
成品為摻有4-甲基甲基卡西酮等2種以上毒品成分的咖啡包。
標題指出,3人中最重者被判近8年徒刑,並將驅逐出境。
3名越南籍人士苗栗租屋製毒咖啡包 最重判近8年

事實摘要
判決追蹤
本案已宣判(本站於 2026/10/24 更新)。刑度以報導與最新進度為準;第一審判決後仍可上訴,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無罪。
- 刑度
- 有期徒刑 7 年 10 個月・看同類毒品案件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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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自由時報 欠債拿毒原料抵帳!3越南人租屋製毒咖啡包 最重判近8年驅逐 (10/2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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