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逼近南灣劃禁區 外籍旅客欲下海戲水遭海巡開單

事實摘要

薔琵颱風接近之際,屏東縣政府22日下午宣布海岸管制,民眾不得在劃定範圍內從事水上活動。
23日上午10點左右,海巡人員在恆春鎮南灣巡邏時,發現1名外國旅客越過警戒線,準備下海。
海巡人員當場勸阻並製單舉發,案件之後會移請屏東縣政府處理。

完整報導

受薔琵颱風影響,屏東縣政府22日下午發布海岸管制措施,要求民眾不得進入劃定範圍從事水上活動。23日上午,墾丁南灣仍有外籍旅客跨過警戒線,打算下海,被海巡人員攔下並製單舉發。

事件經過

據海巡單位說明,第六岸巡隊人員23日上午10點左右,在恆春鎮南灣海域沿岸巡邏。巡邏期間,發現有1名外國旅客未經許可,走進已設置封鎖線的警戒範圍,似乎準備下水活動。

海巡處置

海巡人員隨即上前阻止,向該名旅客解釋管制令的內容與相關規範,並指出擅入警戒範圍已牴觸「災害防救法」的規定。海巡人員當場製作舉發單,之後會把案件移送屏東縣政府,由縣府決定如何裁罰。

海巡呼籲

第六岸巡隊指出,颱風期間海況不佳,岸邊可能出現強風、大浪與突如其來的水流。該隊表示,後續會加強沿岸巡查,只要發現有人違反管制規定,就會直接舉發。據該隊說明,違規者可能被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提醒民眾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以免身陷險境。

背景說明

依《災害防救法》,直轄市、縣(市)政府在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可劃定警戒區域,並限制或禁止人員進入、命令人員離開。民眾若不遵守,主管機關可依法處以罰鍰。實務上,颱風來襲前後,地方政府常針對海岸、溪流等地點公告禁止水域活動,由海巡、警察等單位在現場勸導與舉發,再由地方政府依程序裁處。舉發只是第一步,實際是否處罰、金額多少,須由有裁處權的機關依法認定。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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