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公會前理事長遭控擅自抵押借名房產貸款,一審判3年6月
北市旅館公會前理事長韋姓男子,被指控擅自以邱姓女子出資、借名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向銀行貸款。 3筆貸款合計1億1150萬元,部分款項被用於繳納訴訟裁判費及辦理美元定存。 士林地院一審認定韋男構成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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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旅館公會前理事長韋姓男子,被指控擅自以邱姓女子出資、借名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向銀行貸款。 3筆貸款合計1億1150萬元,部分款項被用於繳納訴訟裁判費及辦理美元定存。 士林地院一審認定韋男構成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