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武嶺車宿拍片遭檢舉 韓籍藝人攀岩壁被認定違規

事實摘要

韓國啦啦隊女藝人在合歡山武嶺拍攝車宿影片,被民眾檢舉有攀岩壁、煮食等疑似違規情形。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25日指出,檢視影像後認定攀爬岩壁違反國家公園法,將依法裁罰。
10月4日員警巡查時,已請拍攝團隊停止在停車場炊煮,對方隨即照辦。
太管處也提醒遊客,進入山區要遵守無痕山林原則。

完整報導

一名韓國啦啦隊女藝人在合歡山區拍攝車宿影片,遭民眾檢舉片中有攀爬岩壁與煮食等疑似違規行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25日回應,影片中事證明確的違規部分已進入處理程序,並希望民眾一起守護山林安全與生態。

檢舉與查處經過

據太管處說明,近日接獲民眾通報,指某影視傳播公司到武嶺拍攝的影片可能違規。管理處調閱並檢視畫面後,認為當事人攀上岩壁的舉動牴觸國家公園法,後續將依法裁罰。

至於在停車場車內煮食一事,管理處表示,該處不是公告可炊煮的區域。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員警10月4日執行巡查時,當場勸阻,拍攝團隊也配合收手。

管理處的規範說明

太管處指出,為了取景而踏入未開放的山徑,除了提高迷路風險,也可能傷及難以恢復的高山脆弱植被。遇到這類狀況,國家公園巡查人員或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員警通常先以勸導方式請民眾停止;若對方不聽勸,或已對環境造成實質污染,就會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直接舉發,罰鍰最高新台幣3000元。

關於炊煮,管理處強調,只要不在指定區域,無論人在車內,或使用沒有明火的電器,都不符合規定。武嶺停車場近年也曾多次因炊煮行為開出罰單。

對遊客的提醒

管理處提醒,到山區遊玩要有公德心,奉行無痕山林精神,避免隨意攀岩、離開既有步道,也不要丟棄垃圾、露營、煮食或施放鞭炮煙火。這些行為會損及生態與景觀,並可能打擾野生動物的生活。管理處表示,合歡山地區若查明有上述情形,最高可罰3000元。

背景說明

國家公園是為保護自然景觀、野生動物與人文資產而設立,園區內的行為受國家公園法規範。依據太管處說明,攀爬岩壁、擅離步道或於非指定區域炊煮、宿營等,都可能被認定違規;通常先由巡查人員或警察勸導,屢勸不聽或造成污染時才會舉發,罰鍰最高為新台幣3000元。「無痕山林」是一套戶外活動倡議,主張不留下垃圾、不破壞植被、不干擾野生動物,讓自然環境維持原貌。

以上為一般性說明,非針對本案的法律意見;個案適用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資料來源:中央社、ETtoday

本文由 AI 依多家媒體報導的事實重新撰寫,經系統自動比對原文檢查後發布,未經編輯逐篇核對;不轉載原文與新聞照片。案件相關人等在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無罪。內容如有錯誤,歡迎回報或來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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